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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9版本科人才培养方案修订工作的通知

日期:2018年11月13日

各教学单位:

2019版本科人才培养方案修订工作已启动,请各学院依据《我校关于修订2019版本科人才培养方案的原则意见》,积极组织各专业认真开展修订工作。为顺利完成该项工作,现将有关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修订要点

1.贯彻落实“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和“新时代全国高校本科教育教学工作会议”等重要精神,紧密围绕国家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求以及学校的办学定位,以国家本科专业质量标准和专业认证标准等为依据,逐项逐条对标,严格毕业学分要求,注重实践能力培养,强化创新创业教育,突出专业优势特色。

2.科学制定专业培养目标及毕业要求,系统梳理课程体系,全面优化课程设置,合理进行学时分配,并按照毕业要求详细制定学生能力达成矩阵。

3.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不断深化课程思政改革,把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细化为学生发展核心素养体系和学业质量标准,引导学生培养高尚道德情操和良好精神素养。

二、时间安排

2018年11月12日前 教务部下发《修订原则意见》、修订通知、主要基础课清单及相关模板表格等;学院成立工作组。

2018年12月20日前 开展调研、讨论,对标国家专业类标准、认证标准及行业标准等,组织制订专业培养方案;学院组织校外专家论证;提交培养方案及相关材料,教务部审核。

2019年1月20日前 学校组织专家评审;教务部审核学分要求等;返回学院修改。

2019年3月1日前 各专业进行修改完善,提交定稿(word版和excel版)。

2019年3月20日前 教务部完成课程号编制等,学院配合完成最终确认核对。

2019年4月20日前 各学院配合教务部完成系统录入和数据库的整理。

2019年8月30日前 完成印制。

三、具体要求

1.各基础课承担学院认真学习国家各专业类标准,开设适合学校各类专业的公共基础课,同时,各专业学院应积极与基础课开设学院沟通,将专业所需的公共基础课要求及时反馈基础课开设学院。基础课沟通工作由各学院教学副院长负责。

2.各学院要及时成立以院长为组长的工作组,组织制定本学院培养方案修订思路、组织机构和工作安排;涉及非本学院承担课程,要积极与开课学院进行沟通;要组织同类院校、科研院所、行业企业等专家进行充分论证,并形成书面记录。

3.学校将成立校级领导为组长的专家组,按学科进行分组评审,届时院长汇报学院修订工作整体情况,各专业负责人进行方案汇报答辩,评审结果纳入学院年度考核。教务部进行格式、学分、课程等初步审核,各专业负责人请主动配合。

4.请学院配合教务部工作人员进行课程编号及学时分配等信息的最终核对,认真修改完善修订方案,确保纸质、电子数据的一致性。

5.教务部将数据导入综合教务系统时,请学院进行及时核对,共同确保信息录入和整理的完整性、时效性和准确性。

6.本版本培养方案中不显示具体课程的周学时,即在理论教学进程表中取消“周学时分配”,“设置学期”处填写相应课程的开设学期,例如,第一学年秋学期1-1,春学期1-2,夏学期1-3。

7.考核方式请填写“考试”或“考查”。

四、提交材料

请各学院按照学校修订人才培养方案的时间节点,按时按质提交相关材料。

1.2018年11月12日前提交学院人才培养方案修订工作组成立文件。

2.2018年12月20日前提交专业人才培养方案WORD版(格式请参照附件4)、EXCEL版(格式参照附件5)和对标国家专业类质量标准情况汇总表(附加6),纸质稿要求学院院长、教学副院长和专业负责人签名,对应的电子版请发送yangyang01@tyut.edu.cn。

附件1.《我校关于修订2019版本科人才培养方案的原则意见》(草案)

附件2.2019版本科人才培养方案修订重点工作时间节点

附件3.2019版本科人才培养方案主要基础课清单

附件4.2019版本科人才培养方案模板

附件5.2019版本科人才培养方案课程统计表

附件6.2019版本科人才培养方案对标国家专业类质量标准情况汇总表(工科专业同时与专业认证标准对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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