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我校2017-2018学年实验室开放项目实施工作》的安排,请各学院如期开展实验室开放项目的中期检查工作。各学院须组织各开放项目组按立项要求如实汇报项目研究进展情况及存在的主要问题,填写《我校实验室开放项目中期检查表》(见附件)。并于2018年4月8日之前将中期检查表由学院统一上交至教务处实践教学管理科(纸质版和电子版各一份)。逾期未交,视自动放弃,并取消下一学年实验室开放项目的申请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