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本科教学单位:
根据《我校“本科生实践动手能力提升计划”实施方案》(校教〔2013〕19号)的要求,设计艺术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2019年度实验室开放项目结题报工作即将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验收程序
(1)项目负责人要做好《设计艺术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开放项目结题报告》及相关表格的填报工作。参与学生都要填写附件1中的附页,多位同学合作完成的项目可根据具体分工来填写,附页中的内容将作为学生学分与成绩认定的重要依据。
(2)指导教师要在开放实验项目完成后要求学生提交软硬件实物、实验报告、研究论文等实验成果,按实验教学规范批阅实验报告或研究论文,检查实物成果,并按规定登记成绩,做好对每位参与学生的评价意见、成绩考核工作。
(3)中心将对各项目的完成情况评定、学生成绩进行审核。
(4)学校实验教学督导组将组织相关人员对申报结题的项目进行验收检查。
2.提交材料
(1)开放实验项目参与学生完成的实验成果(软硬件实物、实验报告、研究论文等)
(2)设计艺术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开放项目结题报告
(3)设计艺术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开放项目记录表
(4)设计艺术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开放项目学生成绩表
(5)设计艺术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开放项目实验登记表
(6)设计艺术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开放项目耗材统计表
项目负责人于2019年12月2日前收齐开放课题所有实物和纸质材料报送设计艺术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办公室(新葡的京集团8814F107室)。(第2—7条电子版材料打包后发送电子邮件到sjys_tyut@foxmail.com)。
3.确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时完成的项目,项目负责人应做好申请延期结题的有关报批工作,并填写《设计艺术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开放项目延期结题申请表》,经学院同意并备案后方可延长,且只能延长一次,时间不超过一个学期,否则按未完成处理。
联系电话:0351-3176578
电子邮箱:sjys_tyut@foxmail.com
设计艺术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
2019年11月18日